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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工作职责

继续教育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全面负责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等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及有关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政策、法规,制定和落实学校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工作总结。

二、研究制定学校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成人学历教育招生计划的编制和申报工作;做好招生宣传、生源组织、计划落实和新生录取工作。

四、做好校外招生宣传站点的论证、设置、管理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五、根据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特点,组织制定并实施教学大纲和各专业教学计划;负责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专(兼)职教师的资格审查和聘用工作。

六、加强教学管理,统筹调配教学资源,保证教学质量。

七、做好联合办学工作,认真执行相关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依法办学。

八、加强对成人教育、培训学生(员)的管理和服务,做好学生(员)的思想政治和安全教育工作。

九、负责毕业生、培训学员的毕(结)业资格审查、毕(结)业鉴定和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办理与发放工作。

十、做好各类培训项目的开辟、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拓宽培训渠道。

十一、做好成人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和学籍异动工作。

十二、负责学院信息化工作,积极参与和配合学校信息化建设。

十三、做好成人教育、培训的来客接待、来信来访、咨询等工作。

十四、协同财务处做好相关经费的申报、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